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重庆移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移通〔2021〕174号)的要求,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院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双栀书院309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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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8日